為保證其看護質量,政府應制定准入標準,加強對"看護點"的審批與監管工作,同時負有責任努力提高看護人員的福利待遇,並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提高其專業水平。針對短期內合格看護中心人員難以滿足需求的現實情況。可以從兒童家長、已退休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以及社區其他人員中選擇身體等條件合適且有意願為社區服務的志願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參與到"看護中心點"的日常工作中。"